案情简介
近期,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根据信访举报线索对无锡市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10点、2024年3月19日9点在使用稳态工况法对苏B722AP小型汽油车进行检测过程中,该公司检测人员有查看分析仪数据行为,且发现存在超限值数据后,示意另一位检测员终止检验过程。
查处情况
该企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在机动车排放测试过程中,不得擅自终止检验活动”的规定,根据《江苏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在机动车排放测试过程中擅自终止检验活动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立案查处,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启示意义
机动车检测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个别检验机构人为干扰检验程序,在检验过程中擅自终止检验活动,规避超标数据。执法人员综合现场检查、调阅视频监控、调查询问等,固定违法证据,最终确认了车检人员终止检测的主观故意性,核实了违法行为。
图1 尾气检测过程中,尾气检测操作员将车辆排放数据告知检测员,检测员未完成完整检测
图2 尾气检测期间,尾气检测操作员示意车主进环检室查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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