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国轻型汽车第III、IV阶段排放标准GB18352.3-2005
欢迎访问解读中国轻型汽车第III、IV阶段排放标准GB18352.3-2005!
热线电话:400-108-7698; 13922153995;020-86372297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应用案例  > 尾气治理技术  > 解读中国轻型汽车第III、IV阶段排放标准GB18352.3-2005

解读中国轻型汽车第III、IV阶段排放标准GB18352.3-2005

发布时间:2021-07-15 17:45      发布人:handler  浏览量:1751

 2005年4月27日,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5项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其中与广大汽车生产企 业最为密切的是GB18352. 3-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丨丨丨、IV阶段)》(即中国轻 型汽车第丨丨丨、V号排放标准轻型汽车第丨丨丨号排放 标准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第IV号排放标准自 2010年7月1日起实施。中国轻型汽车III、IV号 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丨、国IV〕的出台意味着以后 在国内生产的轿车等轻型汽车要达到中国自己的国 家标准,并按照此标准进行试验检测、型式认证。 由于第丨丨丨、IV阶段轻型汽车排放法规的要求比第II 阶段严格很多,因此,随之而来的型式认证、试验 类型、试验要求、试验方法、试验程序、燃油规格等方面出现了与第II阶段完全不同的变化。这样,法规的变化、试验方法的变化必然带来试验设备的 变化,政府管理方法的变化。因此无论是作为我国 政府权威的国家环保总局,还是各汽车排放检测机 构和汽车生产企业,甚至还有我国中石油、中石化两家石油业的龙头老大,这都将是一个巨大挑战。

  1GB18352. 3-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 测量方法》(中国丨丨丨、IV阶段)的具体特点

  1.1 GB18352. 3-2005 的适用范围

  顾名思义,该标准适用于轻型汽车,按照我国 汽车分类标准⑶/1 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 分类》规定,轻型汽车指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00社 的队类、^2类和队类汽车。其中队类车指包括驾驶 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汽车;吣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座,且最大 设计总质量不超过5000^8的载客汽车巩类车指最 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8的载货汽车。而按照 08/7 13730. 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 义》标准规定:乘用车是指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丨或临时物品的 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 商用车是指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 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因此轻型汽车类车型既属于乘用车的范畴,也属于商用车的范畴。 神龙汽车公司目前生产的所有车型就属于吣类的轻 型汽车〔乘用车〕。

  此外GB18352. 3-2005还对轻型汽车的燃料种 类作了特别规定,不仅适用于汽油车、柴油车,还 包括燃用(液化石油气〕或耶(天然气)的单 —气体燃料车和两用燃料车。作为独立技术总成、 拟安装在轻型汽车上的替代用催化转化器,在污染物排放方面也采用此标准。

  1.2 GB 18352. 3-2005 与 08 18352.1/2-2001 (中 国I、II阶段)对比

  GB 18352. 3-2005 与 08 18352.1/2-2001 属于 同一系列标准,GB 18352.1/2-2001是轻型汽车国 家第丨/玎阶段排放标准,2007年7月1日全国实施GB18352. 3-2005第III阶段排放标准之日起,

  GB 18352.1/2-2001将自动废止。我国轻型汽车排放正在实施"国II ”标准,该标准从2004年7月 1开始实施。同"国II ” GB 18352. 1/2-2001相比, "国III”无论是在排放限值、检测项目还是试验方 法上都有诸多不同而且要严格得多。

  1.2.1 I型试验:常温下冷起动后排气污染物排放试验

  同国II标准相比,排放限值全面降低30少0以上。以汽油车的此排放限值为例,由原先的0.5 8八“欧II】下降至|】0.2 ^/趾(国III〕;柴油车的⑶ 排放限值,由1.。运/化(国II〕下降至1] 0’ 5运/化(国 II〕。第IV阶段排放限值^又在第III阶段基础上下降 —半。除排放限值提高外,I型试验中,去掉原有 发动机起动后允许的403暖机时间,测试真正冷机 起动时的各种排放限值。同时污染物此和肌排放 分别单独测量。

  1.2.2双怠速试验:测定双怠速的⑶、此和高怠 速的X值(过量空气系数)

  此项在国II中属于II型试验,同国II相比, 除保留原有的低怠速⑶检测外,又增加高怠速工况 时的⑶检测。试验在I型试验结束后立即进行,一 是测定常规怠速下的⑶和此排放,二是测定高怠 速下的⑶、肊和⑶,并计算值〔高怠速一般是 指发动机转速在20001加10以上〕。

  1.2.2 III型试验:曲轴箱污染物排放试验

  III型试验,要求发动机曲轴箱通风系统不允许 有任何曲轴箱污染物排入大气。通常在试验时我们 直接检测曲轴箱内的压力,如果曲轴箱内压力小于大气压,即视为满足标准III型试验要求,在这一 点上与目前执行的国II标准是没有区别的。

  1.2.3 IV型试验:蒸发污染物排放试验

  国III、国IV排放标准1乂型试验中,增加了试 验时间和模拟可变环境温度,使试验程序更贴近实 际使用工况。与国II相比,IV型试验的排放限值 保持不变,均为2^试验;最主要的变化是昼间呼 吸运转试验由化的均匀加热油箱变为2牝的模拟实 际情况的密闭室环境温度变化。试验条件的改变从 技术上要求强化汽车燃油箱蒸发控制系统和控制车 辆背景排放。车辆背景排放是指除掉燃油箱的车辆的蒸发排放,主要包括内饰件的挥发;燃油箱的防 护漆的挥发;机油、黄油等润滑剂及各种粘接剂的 挥发等。

  1.2.4 V型试验:污染控制装置耐久性试验 试验里程仍为8万试验规范相比也没有变

  化,但是排放限值是相比国II更严格的I型试验限 值。这就对汽车产品排放控制技术提出了更高要求。

  1.2.5 VI型试验:低温下卜7。0冷起动后排气 中⑶和肊排放试验

  VI型试验是国III、国IV排放标准新增加的检 测项目,在我国第丨丨丨7IV阶段轻型汽车排放标准中, 增加了低温卜7。0 00/00检测试验内容,主要是考 虑到我国冬天严寒地区汽车实际排放情况,从而也 可对低温条件下汽车排放严重超标情况有效监控。

  1.2.1 车载诊断⑴仙)系统试验

  增加080 (车载诊断系统)测试,这是实施国III、 国IV排放标准的核心,也是难点之一。080是英文 00-8041^ 01&20081108的缩写,中文翻译为"车载 自动诊断系统"。这个系统将从发动机的运行状况随时监控汽车尾气是否超标,一旦出现排放超标,会 马上发出警示。当系统出现故障时,故障(肌0灯或 检查发动机警告灯亮^同时动力总成控制模块〔?⑶ 将故障信息存入存储器,通过一定的程序可以将故障码从中读出。根据故障码的提示,维修人员 能迅速准确地确定故障的性质和部位,从而可有效 控制在用车因排放净化装置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排 放超标的情况。按不同国家和地区研制、生产和装用080情况,当前已形成3大种类080,美国 080邮0则、欧洲080 (册汕)和日本080 (川汕)。其 中,装用最多的是册80。按照技术改进阶段区分, 它已达到第丨阶段水平,即腦0—111。我国国III、 国IV标准中就是参考采用的2080技术体系。

  在国内推广使用080技术的前提条件是广大市 场上的燃料具有很高和一致的品质及社会上具备足 够的维修能力。而国内目前并不具备这一条件,虽然2007年7月1日起全国实施第III阶段排放标准, 但新车080试验要推迟一年才执行,现生产车型推 迟到2009年7月1日实施。这虽然是个遗憾,但也 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据悉,北京市2006年7月1日起,强制要求在 北京市场销售的车辆加装080,同时要严格区分装 备080车型和非080车型。即080车型必须占用单 独一个新车型号,而不能与原非080车型混用一个 车型号。由于新车型:2008年7月1日,现生产车 型:2009年7月1日起全国其他地区才将080纳入 国III排放检测项目,因此从成本考虑,生产厂家 在进行汽车新产品认证时,申报两个国家发改委车辆《公告》(俗称"目录"〕;其中之一装备0汕 系统专供北京市场,另一投放国内其他市场。

  1.2.8在用车符合性检测

  在用车符合性检测是国丨、国IV排放标准新 增加检测项目^这也是实施国III、国IV难点之一。 国丨之前的排放标准仅对出厂新车作出强制性法规

  要求,而对大量在用车的排放情况未作严密跟踪和 监控,致使部分车辆的排放水平严重超标,严重污 染大气环境而得不到及时有效监管。而国III、国 IV要求污染物已通过型式核准的车型^制造厂还必 须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和汽车正常寿命期内,污染控制装置始终保持其功能;同时 必须在5年或8万―内(以先达到者为准〕,对这 些措施进行检查。同V型试验相比这才是真正的挑 战。不仅是汽车本身的技术,更是对石化加工和加油站管理的挑战。V型试验只表明了制造厂提供的样车在正常维修、保养和严格控制加油站油品质量 的前提下可以满足国III的要求。在用车一致性则 要求汽车厂大批量生产的一致性、炼油厂的油品质 量和一致性、加油站油品质量保证、保证正常的汽车维修彳保养等条件下^才有可能进行在用车一致性 检查。因此,实施在用车一致性检查的关键是燃料 和维修行业的质量管理,确保汽车正常的运行。

解读中国轻型汽车第III、IV阶段排放标准GB18352.3-2005

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清塘路绿地国际空港中心6地块7栋229-230(营销部);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花安中路3号碧桂园空港广场4栋3楼(财务和物流部);

电话:400-108-7698; 13922153995;020-86372297

邮箱:sales@gzcv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