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文明-专业的测试及分析仪器设备的研发,销售和售后服务公司
欢迎访问广州文明-专业的测试及分析仪器设备的研发,销售和售后服务公司!
热线电话:400-108-7698; 13922153995;020-86372297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应用案例  > 尾气治理技术  > 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的规定

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1-07-15 17:44      发布人:handler  浏览量:3212

汽车排放是指从废气中排出的CO(一氧化碳)、HC+NOx(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PM(微粒,碳烟)等有害气体。它们都是发动机在燃烧作功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这些有害气体产生的原因各异,CO是燃油氧化不完全的中间产物,当氧气不充足时会产生CO,混合气浓度大及混合气不均匀都会使排气中的CO增加。HC是燃料中未燃烧的物质,由于混合气不均匀、燃烧室壁冷等原因造成部分燃油未来得及燃烧就被排放出去。NOx是燃料(汽油)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物质。PM也是燃油燃烧时缺氧产生的一种物质,其中以柴油机最明显。因为柴油机采用压燃方式,柴油在高温高压下裂解更容易产生大量肉眼看得见的碳烟。

为了抑制这些有害气体的产生,促使汽车生产厂家改进产品以降低这些有害气体的产生源头,欧洲和美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汽车排放标准。其中欧洲标准是我国借鉴的汽车排放标准,目前国产新车都会标明发动机废气排放达到的欧洲标准。

欧洲标准是由欧洲经济委员会(ECE)的排放法规和欧共体(EEC)的排放指令共同加以实现的,欧共体(EEC)即是现在的欧盟(EU)。排放法规由ECE参与国自愿认可,排放指令是EEC或EU参与国强制实施的。汽车排放的欧洲法规(指令)标准1992年前巳实施若干阶段,欧洲从1992年起开始实施欧Ⅰ(欧Ⅰ型式认证排放限值)、1996年起开始实施欧Ⅱ(欧Ⅱ型式认证和生产一致性排放限值)、2000年起开始实施欧Ⅲ(欧Ⅲ型式认证和生产一致性排放限值)、2005年起开始实施欧Ⅳ(欧Ⅳ型式认证和生产一致性排放限值)。

上一篇: 暂无

广州文明-专业的测试及分析仪器设备的研发,销售和售后服务公司

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清塘路绿地国际空港中心6地块7栋229-230(营销部);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花安中路3号碧桂园空港广场4栋3楼(财务和物流部);

电话:400-108-7698; 13922153995;020-86372297

邮箱:sales@gzcvl.com